五年期至。
利决冕下接回白广后。
就开启了发癫模式。
兢兢业业的牛忽然开始上班摸鱼。
让穆秋这匹从业时间更长的马,险些累个半死。
“林书,林书啊,林书呐,我亲爱的最爱的挚爱的林书,好林书,雌主~哥哥~好哥哥~情哥哥哎~~~”
熬夜到凌晨一点半还没能完成工作的穆秋开始发疯。
就坐他隔壁,俩椅子距离近的写字时胳膊都能碰上的林书被这一长串给嚎的,放下笔叹了口气。
不叹气还好。
这口气才叹了一半。
疯一半的秋秋殿下就彻底疯了。
“你嫌我吵,啊,林书,你竟然嫌我吵,被最好的林书嫌弃,一定是我的不对!!都怪这该死的工作消磨了我的英俊帅气,让我没有时间早睡,让我没有精力健身保持身材!!!”
“看来是时候了,是时候把在外旅游的我敬爱的三哥请回来了,哎呀林书我们真的不能翘班吗好吧我知道不可以该死的我真的要疯了……”
林书默默把剩余半口气吞了回去。
起身,先挼了把秋秋的脑壳,再伸手过去,抱住,搂紧,拎起来。
单手兜着,另一手把桌上的办公用具推开。
把眼睛恢复一半光亮的秋秋放到桌面上。
先摸胸.脯再搂腰,掐着脖子亲嘴儿更沉浸。
黏黏腻腻的。
熬夜工作的中场休息是亲嘴儿,亲完眼睛就亮了。
不疯了不癫了也不累了,撸起袖子加油干。
翻过又一个文件时,穆秋感觉口渴,拿过杯子喝了半杯,把剩余半杯杵林书嘴边。
盯着林书喝完了水,又盯着那亮着水光的唇看了几秒,心道要不是想尽早赶工完毕好赶去参加小白广的婚礼,这大晚上的,光亲个嘴儿肯定是不够的。
紧赶慢赶,可算是赶上了。
穆秋是以杜家雄虫的身份参加的婚礼。